宝鼎科技因财报不准确被警示 相关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江荣 发表于 2024-7-27 08:2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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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002552)发布公告称,公司于7月22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宝鼎科技于7月18日披露《关于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对披露的《2024年一季度报告》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进行更正。《2024年一季度报告》相关数据披露不准确。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董事长张旭峰、总经理朱宝松、财务总监丛守延、董事会秘书赵晓兵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具体来看,宝鼎科技4月27日披露的2024年一季度报告部分数据有误。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为8133.83万元,但实际应为1933.82万元。另外,宝鼎科技4月12日披露《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一季度扣非净利润为5200万元至7800万元。前述预计扣非净利润与实际扣非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值得一提的是,宝鼎科技一季报更正是在公司公布中期业绩预告引发股价剧烈波动后。宝鼎科技7月13日发布中期业绩预告,公司预计上半年扣非净利润为2800万元至4200万元,同比实现扭亏为盈。7月15日,是该公告发布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公司股价直接跌停。因为根据公司此前发布的一季报,公司一季度的扣非净利润为8133.83万元。如果照此计算,公司第二季度扣非净利润有可能大幅亏损3933.83万元至5333.83万元。
自宝鼎科技7月13日发布中报,至公司7月24日公布收到《警示函》时,公司股价累计下跌近25%。
鉴于上述情况,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提示,凡于2024年4月27日至2024年7月17日期间买入且持有宝鼎科技股票的投资者,无论在2024年7月18日之后是否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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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7 08:2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这个论坛能够吸引更多有趣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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