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李云泽: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优化无还本续贷政策

峰慧动画 发表于 2024-9-25 23: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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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蓝鲸新闻9月24日讯(记者 石雨)今日,国新办就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就服务中小微企业,打通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的堵点和卡点将采取的措施作出介绍。
近期,国家关于小微企业的融资方面出台了很多的支持政策,金融机构也加大了服务力度。小微企业的融资呈现出了“量增面扩价稳”的态势,截至今年8月末,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了31.9万亿元,较2017年末翻了两番,平均利率也累计下降了3.5个百分点。
但部分小微企业也反映依然存在着堵点和卡点。针对此,李云泽介绍,总局将重点从两个方面采取措施。
首先,会同国家发改委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的工作机制。李云泽说道,这个机制是借鉴了前期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经验,在区县层面建立工作专班,专班要“两手牵”:一手牵企业,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深入了解小微企业经营情况和实际困难,尤其是全面摸排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一手牵银行,把依法合规经营、有真实融资需求、信用状况良好的小微企业,推荐给银行机构。银行机构要及时对接,原则上一个月内完成授信审批,确保信贷资金直达小微企业,真正打通惠企利民的“最后一公里”。
其次,优化无还本续贷政策。据李云泽介绍,2014年,原银监会发布了小微企业的续贷政策,俗称“36号文”,明确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可以申请续贷。也就是说,小微企业贷款到期无须偿还本金即可接续融资,该业务也被称为“无还本续贷”。该政策深受小微企业欢迎的,在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同时,总局将从三个方面对续贷政策进一步优化。
一是将续贷对象由原来的部分小微企业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有真实融资需求,同时又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续贷支持。
二是将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大到中型企业,期限暂定为三年,也就是对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都可以参照小微企业的续贷政策。
三是调整风险分类标准,对依法合规、持续经营、信用良好企业的贷款办理续期,不因续贷单独下调风险分类。
最后,李云泽说道,为确保中小微企业信贷的相关支持政策真正实施到位,特别是解决基层信贷人员开展中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的顾虑,总局近期发布了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细化尽职免责的相关情形,以充分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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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5 23: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的讨论很有启发性,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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