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牟利为目的代购免税品属走私行为,团伙通过返岛自提走私涉案700万

李同 发表于 2024-5-14 00:2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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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南宁海关缉私局开展第三轮打击海南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专项行动,在广西崇左、海南海口实施统一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现场查扣涉案化妆品95件、洋酒183瓶。
经初步查明,以唐某某、马某某为首的走私团伙,组织人员通过“返岛自提”方式走私化妆品、洋酒等货物,在海口集货后再通过互联网二次销售牟利,涉案金额约700万元。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海关提醒: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购买免税品,或将所购免税品在国内市场再次销售;组织、利用他人购买离岛免税品的资格和额度购买免税品,牟取非法利益,均属于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违法行为,海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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