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再谈米家风扇侵权案件:小米控股公司持有侵权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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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4960 | 回复1 | 2024-7-15 06:21:54|发表时间:2024-7-15 06:21:54|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格力官方再次发文,指出小米公司旗下的产品“米家小米电风扇 BPTS01DM”侵犯了其相关专利。这款侵权产品的委托方为“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制造商则为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该公司现已更名为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并向格力支付了185万元的赔偿金。
此外,格力官方还补充称,“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8.0439%的股权,“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其100%控股的企业。
据悉,这款侵权产品在米家直流变频塔扇规格图中显示的制造商为“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备注中明确写着“小米生态链企业”。然而,在查证该产品的说明书后发现,该风扇委托方为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制造商则为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小米生态链企业)。同时,“米家直流变频塔扇2”的制造商则为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小米生态链企业)。
对于这一事件,小米官方账号“小米公司发言人”发文称:“经查,我司并未收到任何环境电器相关诉讼。”但格力方面表示已经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 2024 年 6 月 18 日出具的【(2023)最高法知民终 1123 号】法律文书,要求涉及侵权的米家小米电风扇不得再制造和销售,并且要求侵权人向格力电器支付人民币 18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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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个问题可以从多个角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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